北宋晚期的政治體制與政治文化(出書版)_機甲、軍事、宅男_元祐和司馬光和徽宗_全集TXT下載_全文免費下載

時間:2018-02-21 04:43 /科幻小說 / 編輯:五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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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晚期的政治體制與政治文化(出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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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9-13 08: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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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京自為之,未至於甚,比其再相以至三入,寵任既不及舊,御筆一從中出,京亦不知所為。商鞅立法,受其弊,雖支吾,不可為矣。(188)

樓鑰之意,御筆、御筆手詔的源起固然與蔡京有關,但最終脫離了他的控制。而本節已說明,御筆、御筆手詔的钎郭,或者說是實質,乃是皇帝常用的命令方式——內批與手詔,因此,對徽宗朝御筆、御筆手詔政治意義的探討,應該更為注重皇帝的政治角。下面就試圖透過這兩種文書在徽宗朝的化,探討徽宗朝統治的一些獨特之處。

(一)從內批到御筆

已指出,徽宗朝的御筆其實就是之的內批,仍遵循著之固有的流程,在行下方式上亦無本質改。那麼,御筆與內批的不同在哪裡?

首先,內批本來由皇帝批,或常由內夫人代筆(189),而御筆則特別強調內批出自皇帝書。如引《東都事略·蔡京傳》言其“作御筆密擬,而丐徽宗書以降出”云云,強調“徽宗書”。樓鑰亦說,御筆“事由於京,而書出於徽皇”(190)。

但是,所謂的筆,僅是指最終的筆跡而言,並不一定是真正的皇帝手書。《東都事略·梁師成傳》雲:

徽宗凡有御筆號令,皆命主焉。於是入處殿中,多擇善吏習仿奎畫,雜詔旨以出,外廷莫能辨。(191)

顯然,不少徽宗御筆,其實都是梁師成之屬“習仿奎畫”而來的。蔡絛曾提及,政和六年,“凡御筆頗不類上字”(192)。《東都事略·蔡京傳》亦云,御筆中“至有不類上札者,而群下皆莫敢言”。這都說明“御筆”應該符徽宗筆跡。岳珂曾看到一卷“徽宗皇帝諸閣支降御筆”,他說:“既得此帖,參以臣家天筆之藏,蓋昭乎其不類也。”(193)這無疑是他人模仿徽宗筆跡而成。相比之下,內批所用的“宮人筆札”(蔡絛語),不一定要模仿皇帝筆跡,而御筆則強調呈現“奎畫”的面貌。

其次,“御筆”之所以要呈現皇帝筆跡,是因為它比內批更為強調命令出自皇帝本人,突出其不可抗。上文已提及,“御筆”始於崇寧四年,大觀三年五月制違御筆法,凡申明衝改御筆處分者,以大不恭論。至政和三年,又增加了關於稽滯御筆的令,政和八年四月又補充了御筆行下之限。宣和六年七月,又詔“凡御筆斷罪,不許詣尚書省陳訴;如違,並以違御筆論”(194)。這些令,從內容和時限上,使得徽宗的內批指揮成為不容商量的決定。正如引餘應語云:“臣伏睹近年以來,凡有中旨,皆降御筆施行,期限嚴促,稍有稽違,置以不恭之罪。”重點在“期限嚴促”。南宋紹興二年(1132),徐俯更明確地說:“自宣和以來,所以分御筆、聖旨者,以違慢住滯科罪重不同也。”(195)

從內批到御筆的上述化,似乎說明了學者們普遍認為的:“御筆”是君權極度膨的結果。此說看似有理,但並不能成立。據曾布說:“三省自來凡有德音及御批,未聞有逆鱗者。”(196)可見宰相機構違背君主意志的情況本不多見。考慮到這一背景,徽宗朝“御筆”以更明確的法令突出君主之意有著不容商量的權威,主要是一種政治姿的表達。蔡絛所記的免夫錢一事,正可說明這一結論。

蔡絛雲:

宣和四年既開北邊,度支異常,於是內外大匱,上心不樂。時王丞相既患失,遂用一老胥謀,始為免夫之制,均之天下。免夫者,謂燕山之役,天下應出夫調,今但令出免夫錢而已。御筆一行,魯公為之垂涕,一為上言曰:“今大臣非所以事陛下也。陛下聖仁,惠養元元,澤及四海……”上心亦悔,亟令改作聖旨行下,然無益矣。(197)

蔡絛關於免夫錢的記載有誤,但其反映的御筆、聖旨的差別應沒有問題。有學者認為,此處“御筆”即越過宰輔直接以御批指揮政事,而改作聖旨行下,即宰相機構以札子轉發行下,從而避免民怨針對皇帝,讓宰輔為此事負責(198)。按已論證,“奉御筆”是徽宗朝省札中常見的形式,並非御筆越過宰相機構。御筆與聖旨在徽宗朝的區別,在於“違慢住滯科罪重不同也”,即御筆從筆跡、時限上極為突出君主個人在命令釋出中所起的作用,表達了君主權威的政治姿。但是,免夫之令卻極不符徽宗“聖仁”之形象,故將御筆改作聖旨行下,以避免矛頭針對皇帝本人。

綜上所述,從“奉聖旨”到“奉御筆”,最大的化有兩點:一是必須以瘦金行出,二是有各種嚴格的令強調御筆的不可抗。歸到底,這些改並不涉及文書的執行過程,“御筆”不等於皇帝直接指揮有司。不過,“御筆”卻透過一種極為顯眼的方式,突出君主個人在命令中的存在。

徽宗退位以,御筆之名仍然存在,但其意義已。靖康元年(1126)正月,欽宗聖旨雲:“應批降處分,雖系御筆付出者,並依祖宗法作聖旨行下,常切遵守。”(199)此意並非不再有御筆自內付出,只是不再用“奉御筆”,而依舊用“奉聖旨”的方式行下。至五月,又詔“昨以違御筆論者,並改作違制論”(200)。取消了“違御筆”的罪名。事實上,“御筆”之名在欽宗朝仍大量使用,李綱文集收錄有不少欽宗御筆,有時候也被稱為御批(201);岳珂也見到過幾份欽宗御筆(202)。

南宋高宗朝御筆亦是“作聖旨行下”,即“方其批付三省稱御筆,三省奉而行之則稱聖旨”(203)。這種御筆已等同於普通的內批了,綦崇禮《北海集》中,有幾份制詞之就附有高宗批給學士院的“御筆”(御筆批)(204),正可說明其質。又孝宗乾七年(1171)四月,周必大兼權直學士院,記雲:

薄莫至玉堂,御藥李(忘其名),持御封御筆:“皇太子某宜領臨安尹,可依此降制。”三鼓草,因奏:“此制書既不給告,則當付有司施行,竊恐皇太子別無被受,依自來詔書式,略換首尾,書寫一通,降付皇太子。今擬定格式呈,如賜俞允,乞速批降付下。”御筆批依。(205)

這裡的“御筆”“御筆批”,就是孝宗給學士院的筆內批。又寧宗嘉泰四年(1204)三月臨安大火之,“庚午,御筆:‘回祿為災,專戒不德,可避正殿,令學士院降詔罪己。’”癸酉,即有罪己詔云云(206)。庚午的御筆,正是寧宗的內批,學士院據其作了罪己詔。類似的例子不少,不再贅舉。總之,“御筆”之名作為筆內批的專稱,在南宋一直延續。但已不再像徽宗朝那樣背有一嚴格的御筆之法。

(二)從手詔到御筆手詔

“御筆手詔”與普通“手詔”或詔書相比,最大的不同也是突出了其“御筆”的特點。已提及,凡以“御筆手詔”為額的石刻,皆瘦金書。從北京大學圖書館藏的政和八年《御筆手詔》碑拓本(典藏號09959)可見,御筆手詔最用印乃“御書之”。此碑下層李邦彥記亦云:“上御翰墨,作訓於四方多士,以其詔屬臣邦彥使奉行之。”正是因為徽宗“御翰墨”而成,故蔡翛所書碑額有時稱其為“御書手詔”。此外,《付劉既濟手詔》亦用“御書”印,《神霄玉清萬壽宮詔》則明示為“御製御書”。可以說,御筆手詔與普通詔書的最大區別,就是這種外在的形式。

最能突出“御筆”詔令與普通詔令之差別的,是《八行八刑詔》石刻。此詔頒佈於大觀元年三月,伊沛霞已指出,該詔書的石刻可分為兩種,一種以“大觀聖作之碑”為名,乃徽宗瘦金;另一種則常以“御製八行八刑條”為名,多地方人士手書(207)。除了這一極為明顯、重要的區分外,兩種石刻在形制、內容上的種種差異,都鮮明地現了御筆詔書的特點。

“八行八刑碑”相互間內容詳略不一,最簡單的除了詔書正文外,只有書丹、立石者名銜(208)。江蘇句容碑雲:

準大觀元年三月十九敕,中書據學制局狀申,準本局承受到內降御筆批一(略)。

(按即八行八刑條文,略)。

奉敕如右,牒到奉行。批三月二十午時付禮部施行,仍關屬去處。(209)

從句容碑可見,八行八刑條乃是和另一命令同時發出的。結如河南臨潁所立之碑(210),可知此命令的成立過程大致是:內降御筆批—學制局—申中書省—中書敕(—門下省)—尚書禮部施行(敕牒),此敕牒發出的時間是大觀元年三月二十

但是,在八行八刑條的命令之外,另有御筆付下令各地立石,初發於大觀元年六月(211)。北京大學圖書館藏原石在河北邢臺的“御製學校八行八刑條”碑(典藏號A152558、09863、A35619)就載有此份御筆:“大觀元年六月十五奉御筆,八行八刑施之庠序,以善風俗、厚人,可刊之州學,以天下之忠孝。”從“奉御筆”云云的形式可知,這份御筆應該是透過尚書省札子發下的。當然,各地承受此份御筆的時間都不同:比如陝西高陵碑在大觀二年五月十五(212),臨潼碑在大觀二年十月二十五(213)。

這裡提到的幾種“八行八刑碑”,除了詔書正文差不多外,其餘內容並無一定之規,形制、大小也不一樣。而且,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雖然詔書內容是徽宗御製,但無論何地的“八行八刑”碑皆地方官或當地士人手筆,絕無徽宗筆跡。

相比之下,“大觀聖作之碑”的形制普遍比“八行八刑碑”大,其詔書正文外的碑文內容相互間差別不大。如山東臨朐所立如下(214):

大觀聖作之碑

(正文略)

大觀元年九月十八,資政殿學士兼侍讀臣鄭居中奏乞以御筆八行詔旨摹刻於石,立之宮學,次及太學、辟雍、天下郡邑。二年八月二十九奉御筆,賜臣禮部尚書兼侍講久中,令以所賜刻石。

通直郎書學博士臣李時雍奉敕摹寫

承議郎尚書禮部員外郎武騎尉臣葛勝仲、朝散郎尚書禮部員外郎雲騎尉臣韋壽隆

承議郎試尚書禮部侍郎學制局同編修官武騎尉隴西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臣李圖南

朝請郎試禮部尚書兼侍講實錄修撰飛騎尉南陽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臣鄭久中

太師尚書左僕兼門下侍郎上柱國魏國公食邑一萬一千二百戶食實封三千八百戶臣蔡京奉敕題額

各地所立“大觀聖作碑”的差異很小,基本就是李時雍與蔡京名銜有時置於題額之下,且碑末有時題縣級官員名銜。從鄭居中奏可知,所謂“大觀聖作之碑”,就是將徽宗“御筆八行詔旨”摹刻於石的結果,故李時雍摹寫之徽宗瘦金是與“八行八刑碑”最為直觀的不同。

另一點是,“大觀聖作之碑”沒有提到八行八刑條的頒發過程,而且從碑文可見其製作乃奉大觀二年八月御筆,說明其刻石過程與“八行八刑碑”不同。當然,在“大觀聖作之碑”中,鄭居中大觀元年九月奏之西接以大觀二年八月御筆,中間似有缺環。難得的是,原石在山東汶上的《御製學校八行八刑條》碑(北大圖藏拓,典藏號A152593)完整保留了《大觀聖作之碑》的製作緣起。

該碑分上下兩截,上截乃八行八刑詔文,書者不詳,下截石有剝泐,文則大部可識,據原石格式,將相關部分錄文如下:

1 準都省批下大觀元年九月十八□中書省尚書

2 省到資政殿學士太中大夫太一宮使兼侍講鄭居

3 中札子奏近蒙

……

17 補豈小哉臣不勝□□□切之至取止九月十七

18 奉

19 聖旨依奏奉敕如右牒到奉行批九月二十

20 時付禮部施行仍關屬去處

21 中都縣承州符[備?]奉

22 聖旨在□□刊石大觀四年三月初三立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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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晚期的政治體制與政治文化(出書版)

北宋晚期的政治體制與政治文化(出書版)

作者:方誠峰 型別:科幻小說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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